離婚當天砸小三車洩憤遭訴,法官發現一費解事還元配清白。(情境照)〔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姜姓女子不滿黃女介入婚姻,被控在登記離婚後隨即由同事張女開車衝到黃女工作處砸車洩憤,二女均遭檢方依毀損罪嫌起訴,二女均喊冤,新竹地院審理發現,監視器影像拍到她們只是單純經過黃女的車,根本沒停留,如何造成黃女車子毀損,「實在令人費解」,在無其他積極證據情況下,諭知二女無罪。檢方起訴指控,姜女因黃女介入婚姻,112年11月10日上午在新竹縣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辦完後,同事張女開車搭姜女前往黃女上班的汽車公司竹東營業所,見黃女的車停放路邊,2人即持不詳器具毀損擋風玻璃、車身烤漆與板金等處,均依毀損罪嫌起訴二女。請繼續往下閱讀…開庭時2女堅詞否認毀損犯行,法官發現當時警方問黃女,是否親眼看到姜女毀損她的車?黃女說沒有,是因姜女於辦理離婚手續時,很激動不斷打電話恐嚇她,而同一天姜女先生有看到姜女的車停在她車前面,當天下班時就發現她的車被砸了,所以她認為是姜女毀損。法官認為,這無非係出於個人恩怨而片面臆測,並不是黃女切身經歷。法官從監視器影像畫面中可見,被告2人於當天上午雖有繞行黃女的車並查看,但過程中均未停頓或逗留,更遑論有作勢接觸甚至毀損的舉動,單純只是「行經」。在此情況下,被告2人如何造成黃女車左前方擋風玻璃、左後門、左側C柱毀損?實在令人費解。最後諭知二女無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