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中午,台南東區裕農路與建東街口一名男子騎單車逆向險些撞上一名機車騎士,兩人在馬路上演全武行,被警方帶回查辦。(圖:取自網路)〔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火氣好大!20日中午12點許,1名騎單車的男子在台南市東區裕農路、建東街口逆向行駛,與1名騎機車的男子差點碰撞,兩人下車發生口角進而引發打架衝突。警方獲報到場時兩人已無打架狀況,但都有些傷勢,雖兩人都不互提告訴,警方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社維法第87條第1、2項規定,凡加暴行於人者或互相鬥毆者,可處1萬8千元以下台幣罰款。請繼續往下閱讀…南市警一分局莊敬派出所調查,本案造成機車騎士眼睛及嘴角受傷;騎單車男子則是手臂擦傷,雙方決定自行和解、均不提出傷害告訴。但警方仍依法製作相關談話紀錄,並依社維法第87條規定移請裁處。一分局警方呼籲,民眾駕駛車輛應遵守交通規則,遇有糾紛情事應冷靜並立即報警處理,切勿因一時情緒發作引發不必要的衝突,影響人身安全與社會安寧秩序。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來源:自由時報